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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报销将新增120余个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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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医改的配套措施,北京市出台了八项惠民政策,包括出台2010年新版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扩大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提高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和扩大医疗保险门诊的特殊病范围等。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10月之前,医保报销将新增120余个诊疗项目。

  作为医改的配套措施,北京市出台了八项惠民政策,包括出台2010年新版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扩大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提高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和扩大医疗保险门诊的特殊病范围等。

  有关负责人解释,现在执行的医保报销目录是2005年版的,五年没有调整。但是,医药技术和医疗保健需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此,市人力社保局已制订了调整方案,总的原则是适度增加新品种、适度放宽报销的限制内容、适度减轻个人支付比例。初步估计,调整后,医保报销药品目录将由现在的2100多种增加到2400多种。“一些新药会纳入报销范围。” 

  在扩大诊疗项目方面,一些临床技术比较成熟、应用比较普遍的项目将优先纳入报销范围,包括部分住院检查或治疗项目。至于哪个能纳入医保最终得由专家论证后才能决定,像肿瘤病人的放、化疗,特别是一些放疗项目就在论证中。

  根据医改方案,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将再提高50%,如心脏起搏器报销标准将由21600元涨至32400元,人工膝关节报销标准将由6000元变成9000元。此外,还涉及除颤器、角膜等。

  为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门诊特殊病将在肿瘤后的放化疗、肾透析和肾移植以后的抗排异治疗的基础上再增加三种,即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和肝移植后的抗排异,这6项门诊特殊病的费用都可当做住院来报销。

  据悉,扩大诊疗项目、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标准以及增加门诊特殊病种类三项政策已基本论证结束,计划7月发文、三季度实施。

  背景

  在前不久公布的北京市医改方案的落实工作安排当中,有8项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的一揽子政策,包括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贵重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扩大门诊特病报销范围、药品和诊疗项目;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救助政策等。其中,前两项提高报销限额和报销比例的政策已经公布,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限额已由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和无业居民医疗保险由7万元提高到15万元;在职职工大医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了70%,社区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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