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到2010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据了解,按照实施方案,到2009年底前,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国有困难企业,以及省、市、县属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逐一办理参保手续。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将封闭运行单位纳入市级统一管理。到2010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到2011年年底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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