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中明确,“2012年,上海的基本医保制度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覆盖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届时上海将实现“全民医保”。
2012年申城实现“全民医保”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增加为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上海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上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将覆盖上海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等多个目标。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表示,新方案将在目前各类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体户籍人口的基础上,把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农民工子女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徐建光还指出,市民选择医疗联合体以后,仍可自由就医。“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或者说区域服务中心,通过联合体可以建立一个绿色的专家门诊、预约门诊通道。如果居民想看的专家不在联合体的三级、二级医院范畴内,通过信息网也可以跟专家建立直接门诊的绿色通道,很大程度上方便老百姓。”据悉,目前上海已在静安、宝山、浦东等区域试行医疗联合体的做法。
公立医院改革加快脚步根据《近期重点实施方案》,除了推出“全民医保”,上海还将在近两年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完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支出由政府保障投入。”徐建光表示,上海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在大型综合医院试行总会计师制度;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剥离“院中院”;完善岗位设置和聘任制度,探索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
今后,上海将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和调控的“指挥棒”。同时,实行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此外,为了让市民更多地“沉”到社区医院就诊,上海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从根本上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让百姓在基层医院就能安心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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