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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波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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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宁波市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实现“大市同待遇”。但新政实施第一周,遇到实际问题到各大医院医保部门咨询的患者络绎不绝。对此,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医保管理科科长张黎明就医保政策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5月1日起,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部分调整,实现“大市同待遇”。新政实施第一周,遇到实际问题到各大医院医保部门咨询的患者络绎不绝。昨天(5月7日),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医保管理科科长张黎明对市民问得最多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梳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科长陈宏庆。

  尿毒症患者徐师傅每周都要做血液透析,为此他每次都要起一个大早,去医院排队挂号,让医生开药。现在就不用那么辛苦了,医生一次最多可以开1个月的药了。“现在一次可以配1个月量药的范围增加了,方便了许多患者。”张黎明告诉记者,“但是许多患者还不知道,如果他们不要求,有些医生也不会主动开1个月量药的。”

  解读:陈宏庆解释说,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配药最多不超过1个月量的疾病种类范围,除原来的结核病、糖尿病、病毒性肝炎、高血压病、冠心病外,还扩大到了所有特殊病种治疗,如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等。而原来特殊病种治疗中,只有癌症和精神分裂症可以开1个月量。

  提醒:以上几种情况,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配药量,最多不超过1个月。其它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日量。

  张黎明说,外来务工人员回原籍住院的政策非常人性化。现在,再有孤身一人在宁波打工的患者前来咨询,他们会建议,如果这边实在没人照顾,可以回老家住院治疗,享受的医保待遇和在宁波住院治疗是一样的。

  解读:本地无亲属的在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申请回原籍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享受在我市就医的同等待遇。当然在这之前,须先确定原籍地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并随带《医保证历本》、本人申请报告(经用人单位证明)、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和住院治疗意见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中心办理核准手续,而其在本市的医保卡结算功能同时冻结。

  提醒:此外,参保人员如果赴上海、杭州等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个人先自付比例也由原来的10%调整为5%,前提是得先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

  张黎明告诉记者,医生往往建议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家中备着血压计、血糖仪等医用材料,以便时时掌握病情,但许多患者可能还没有留意,现在到药店买这些医用材料,不用自己掏钱了,只要医保卡个人账户中还有足够的历年结余资金,就可以刷医保卡。此外,有些检查费用也省了点,比如CT扫描,而有些检查费用还是和原来一样,比如磁共振,患者最好心中有个数。

  解读:陈宏庆介绍,政策调整后,历年账户资金支付范围有所扩大,除了原规定的可用于支付挂号费、片子费、镶牙洗牙费等外,还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血糖仪、血糖试纸、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等5项医用材料。

  提醒:部分乙类医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自付比例这次也调低了,最常见的,如原个人自付比例为5%的CT扫描,下降到3%,但是也有一些项目没有变,如磁共振,依然为10%,在选择检查项目的时候,患者心里应该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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