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病人负担】
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方便群众就医】
为有效缓解当前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医保用药,慢性病患者可开具2~4周用药,同时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此外,继续开展民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工作,将传统药店内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配药。
【加强监督管理】
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定点医院门诊代配药制度,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开展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等措施,治理骗保贩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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