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在召开的济南农民工恳谈会上了解到,农民工的关注焦点集中落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孩子上学等问题上。济南市医保办有关人员称,来济农民工可参加济南农民工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金额达90%。
济南市医保办的工作人员称,从2006年8月3日开始,根据原济南劳保局的通知,来济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参加济南市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每人每月按20元标准向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缴费记录,形成农民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负担90%,个人负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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