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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慢性病以后逐渐可在门诊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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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区拟在未来5年内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治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将城镇参保人员的糖尿病、高血压等相关防治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的费用纳入医保范畴。

  从城关区政府获悉,该区拟在未来5年内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治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将城镇参保人员的糖尿病、高血压等相关防治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的费用纳入医保范畴。这就意味着很多原本只能是大病才能报销的慢性病以后逐渐可在门诊上报销了。

  根据《城关区2011—2015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城关区将在社区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和“社区居民健康俱乐部”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按规划,城关区将初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利用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资金,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个体化服务,区分不同的消费档次,提供相应收费标准的卫生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促进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按规划,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将相关防治费用纳入医保范畴,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治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民政部门也将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人群实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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