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并开始执行,今后,医疗保险基金将由多部门进行共同监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由市人社局与市综治办、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明确了违约责任,增加了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内容,并且成立了专门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评小组,共同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监管,对年终考核评分后三位和年终考核评分不及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采取末位淘汰制度,增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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