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部分地区试点农村参合儿童医保新政 六种重症患儿医疗费报九成
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从2010年12月起,在广州番禺区和潮州市潮安县,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种重大疾病的农村参合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
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广东确定了广州市番禺区和潮州市潮安县为试点单位,并优先选择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先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个病种入手,探索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做法和经验。
据悉,在上述两个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患儿,以上病种实行限额结算,超过限额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低于限额按实结算。“新农合基金将为以上6个病种支付70%的医疗费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将为患白血病、先心病的农村儿童带来福音。
患儿就诊指南
病种: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对象:在试点地区内,凡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上述6种疾病的农村参合儿童患者(含其母亲参合的当年新生婴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向县(区)农合办提出治疗申请,经县(区)农合办和县民政局审批后,提交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复诊,对符合条件的安排医治。
儿童白血病试点救治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第二、第三医院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儿童先心病试点救治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汕头市中心医院(仅治疗4~14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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