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先生来电:我的孩子刚满10个月,户口在马村区白庄村,城镇户口,想让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知道可以不可以,该在什么时间去哪里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2008年8号令规定,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含所辖县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以赵先生的孩子可以参保,但要首先到户籍所在地申报户口,产生身份证号,参保单位为马村区待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马村区待王镇卫生院)。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12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不能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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