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先生问:我们看病都得用医疗保险,但是很多细则我都不了解,请问人们常说的医疗保险中的门槛费是什么意思?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用医疗保险?
答:针对张先生的问题,记者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住院的“门槛费”,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之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一定额度。
具体规定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区属二级为400元;市属二级为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医大一院、医大二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为1200元)。
如果您需要住院启动医保的话,参保人员需符合住院标准和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病种目录,入院时出示医保IC卡、《就医手册》及身份证。
如因急诊、急救等原因当时未能用医保IC卡入院,患者或其家属应向医院声明其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IC卡拿到医院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因欠费等原因IC卡封锁则住院费用自理。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出示IC卡则视为放弃本次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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