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福州将让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根据2009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57元的标准,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111942元(18657元×6)左右。而2011年福州市城镇居民的医保,从本月起,市民可开始缴费。这是记者昨日(15日)从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曾勇介绍,今年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要达到143万人,城镇职工参保覆盖面要扩大到110万,参保率达到95%。同时,年内将确保实现政策范围内二级以下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门诊统筹面达60%和80%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截至目前,福州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数已达89.85万人,24296名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医保待遇,平均报销比例达57%。
城镇居民医保本月起开始缴费
从本月起,2011年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开始缴费了,缴费期将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
据了解,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医疗保障年度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成年居民医保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其中政府补助150元,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在福州市的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或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是每人每年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
城镇居民要怎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呢?“城镇居民可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福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登记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一张。重度残疾人员还要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要提供《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参保学生可补当年度9-12月医保费
新参保的在校学生可补缴当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医疗保险费(每人13.3元),并享受相应月份的医保待遇。
据了解,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期也是每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每人每年缴费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持一至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持有《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低保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再予全额补助。
“在校学生参保第二年续保,由参保学生或家长在交费期内持本人医保卡自行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续保缴费业务,首次参保的学生则统一由学校代收。”福州市医保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参保的在校学生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的起付标准是从75元到400元不等,支付比例从60%-80%。此外,参保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保费由福州市医保中心从医保基金中支付,参保学生个人不支付,全年赔偿限额为5000元,伤残、身故赔付金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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