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职教师办理了离职教师社保,但是之前没有参加过普通社保,离职后如何续保?
答:可以去办理居民社保,或者由新单位办理社保。
问:我是一个拿财拨工资的人民教师,有将近10年的教龄,现在离职了,我想问下我们交了那么多年的社保该怎么办?相关信息到哪儿咨询?昨天打电话到当地社保局了解到,老师的社保只交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没有交,也就是说交的不是全额,这样一来像我们中途离职的社保问题就得不到保障了。当地教育部门或是财政部门这么做究竟合法不合法,我们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解决你这个问题首先明确几点:
第一,找到你单位所在区的社会保险中心,具体问明单位及个人缴费情况。正常单位应该按比例承担一部分,个人需承担一定比例,但也有个别地方,机关和事业单位(教师属公务员序列管理)是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如果你所在单位属于应该缴费单位,而单位并未缴纳,你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这是民告单位的,唯一途径。
第二,如果单位确实没有缴纳,劳动仲裁申诉未果,建议尽早补齐保险费用,因为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每年都要重新核定社会平均工资,换句话说,你补的越晚,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的越高,你补交的钱数也就越多,而且养老保险是又滞纳金的,具体比例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第三,向韶关地区的劳动部门咨询,因为你所在的两地,都属于广东省范畴,大致政策相同,问一问作教师职业的几年期间是否可作为缴费年限,可计算工龄。
第四,如果原单位给补交了,建议尽快迁出,由新单位或个人及时续接,以免夜长梦多!!
问:我99年参加工作,就职于四川省江油市一所初中,08年离职。现在我把我的社保转到四川的另外一个城市南充市,南充市社保局缺告知我的社保是从04年开始买的,而99年至03年的社保帐目上根本没有钱,我问江油社保局,江油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知我,江油市教师的社保制度是从04年开始启动的,而04年以前,说教师属于国家干部编织是财政统一管理,09年到03年社保只算工龄,视同缴费,而没有实际的钱款入社保账户,说四川全省都是这样的。但我南充社保局缺不承认这种说法,如果想从99年算起的话,就必须把99至03年的非要补上,否则这4年就没了,工龄也不算了。江油社保局说这样国家规定的,找谁也没用,我说能不能自己把99年至03年的钱补上,这样我再继续接着交,却告知这也不行。
答:问题主要是机保和社保的区别。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俗称机保,企业保险俗称社保。机保因由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故各地执行时间,执行政策多不一样。由上可知,江油教师04年开始参保缴费,故有缴费记录的为04-08。你保险转到南充社保时,转移金额也为04-08的缴费金额。但转移单上的参工时间肯定给你注明的是99年,南充之所以不承认99-03为视同缴费年限,一是因为两地政策有不同,二是因为你缺乏相关依据。你可提供你99年当教师的手续证明及江油对教师参保的文件规定给南充社保局,是应该能够接上的,不存在还需补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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