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就上海市部分区实行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参保退休人员,原医保专用(磁条)卡停止使用的试点工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实行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务,是否会影响原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答:参加医保的市民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和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是一样的,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来所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均不发生变化,市民仍然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92号)的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实行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来医保卡内的资金是否会过期、作废?
答: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事务,参保市民个人帐户中的剩余金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使用了社会保障卡而过期、作废,医保参保市民不会因为换卡而失去个人帐户资金。
问:开始实行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是否意味着只要带一张社会保障卡就能办理各项医疗保险事务?
答: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和医保专用(磁条)卡的使用能顺利衔接,确保正常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参加医保的市民在首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时,尤其在就医时,请带好社会保障卡和医保专用(磁条)卡,首先使用社会保障卡,经医院确认本人信息已开通,此后,可不再携带医保专用(磁条)卡。
问:现在已开始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事务,如在使用中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了,采取何种方式补卡?
答:如社会保障卡不慎遗失或损坏,参加医保的市民可以前往各区县社会保障卡补卡服务站补卡。办理补卡手续时,请带好本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问: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答: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加医保的市民,目前仍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事务,本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个人帐户金额也不受影响。
问:是否所有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市民都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答:只有医保参保市民,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事务。此外,此功能目前仅在部分区县的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参保的退休人员中试行。其他非试点区县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加医保的市民仍凭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待明年初起,方可持社保卡办理医保等各项社会事务。
问: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医保规定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医疗保险的就医、购药、结算医药费用等规定都没有变化,仍和原来一样。
问:还没有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参保市民,到什么地方去申领?
答:请到设在街道的社会保障卡申领点去办理,未参加医保的市民,将在明年初陆续办理社保卡申领,详情请关注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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