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将扩大医保覆盖人群,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此轮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不让居民因经济困难看不起病,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本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使医改惠民政策尽快落到实处,本市医保部门主要做好6个方面工作。
扩大覆盖人群
在本市各类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体户籍人口的基础上,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农民工子女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具体办法。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提高保障水平
调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此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发文执行。接下来,还要修订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政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0%,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研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
缩小待遇差别
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归并人群分类、调整按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同时,为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个体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并适时将镇保企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减轻病人负担
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方便群众就医
为有效缓解当前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医保用药,慢性病患者可开具2~4周用药,同时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此外,继续开展民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工作,将传统药店内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配药。
加强监督管理
管好百姓每一分的看病钱,不断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定点医院门诊代配药制度,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开展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等措施,规范医疗和就医行为,治理骗保贩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要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扩大医保预付,支持家庭医生制度和医疗联合体,确保医保费用合理支出,减少浪费,保障患者合理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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