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医保患者住院,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报销医药费,有诀窍吗?”市民赵志强通过“烟台民意通”咨询说。
原则一:小病到小医院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有关专家表示,在治疗过程中,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可以根据病情的需要,合理选择级别较低的医院,不要盲目在大医院扎堆排队。原因有三:一是小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同样高效、优质,且收费相对低廉;二是医疗保险报销时,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较低。根据规定,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500、700元;三是对城镇居民报销比例影响较大。城镇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一级医院按70%比例报销,二级医院按60%报销、三级医院按50%报销。
原则二:合理使用《药品目录》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共收集西药品种1681个,中成药品种1399个,基本能够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一是选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降低医疗保险范围外费用的比例;二是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时,尽量选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药品目录》中药品分为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疗统筹。而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患者自负规定的比例,然后再纳入医疗统筹,乙类药品的自负比例分为四档:零自负比例、5%比例自负、15%比例自负、30%比例自负。
原则三:合理选择医用材料
随着技术发展,参保患者使用的高新技术医用材料较多,价格也较高。一种医用材料,可供患者选择的品种较多,价格也不相同。在选择时,并不是选择价格越高的,效果越好,关键是要选择适合病人的医用材料。根据病情、年龄等情况,选取最适合病人的一次性高新医用材料,可有效降低住院费用,减轻个人负担。比如,血管支架有八千至三万元价格不等的多个品种,并不是说价格最昂贵的就是疗效最好的,完全可以选择价格较为低廉的,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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