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解到,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城镇居民因对缴费时间缺乏了解或疏忽造成“断保”,其间发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从而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
自2008年10月开始在烟台实行,城镇居民医保走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如何让更多市民建立起参保意识,用医疗保险为自身服务,减少风险,是一个除职能部门外,市民和全社会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治病花三千,难领报销款
8日,家住烟台市乐山里的市民孙莉(化名)在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找到了让自己愁了好几天的问题答案。
8日,在烟台市医保处,孙莉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患了支气管炎,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因为看病晚,前前后后在烟台山医院花去3000多元。2月初,孙莉给女儿办完出院手续,医院方面却通知她原本应报销的1120元钱没法报销。
孙莉找到了烟台市医保处。8日,医保人员调出了孙莉女儿小媛(化名)的医保登记信息,发现小媛是在2008年10月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以前办理的医疗保险,但是第一次交费有效期只延续到2009年9月30日。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城镇居民医保有固定的缴费期(八九月份),而在2009年八九月份孙莉没有给孩子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直到孩子生病住院的2010年2月,这笔保费都没有交上,因此小媛的医保出现了一个“断保期”,按照政策,在断保期内发生的费用无法报销。
“断保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说”,孙莉说,自己给孩子办完了医保,就没再想过这个问题,也不知道应该在每年固定时间缴费,“我想现在把钱补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学龄前儿童,“断保”的较多
办了医保,却连缴费期都不知道,在市民中间还有多少这样领不出“1120元钱”的呢?
8日,在烟台市毓璜顶医院手足骨科,张女士从包里掏出一张蓝色的医保卡。“孩子住院后,我是从家里找出来的”,但是,张女士同样表示,办卡后并未续交过保费。“我们家离办事处比较远,可能收到的时候错过了”,张女士说。
“经常能接到这样的电话,问为什么不给报销。”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周这样的电话能接不少,一查才知道没有在规定期内缴费,“我们都会很详细地给市民解释,从这件事上看出,很多人虽然参了保,但是没有足够重视,等住院后要报销了才想起来”。
虽然没有透露具体数字,但工作人员表示,每年的“断保”人员不少,这些人多数集中在学龄前儿童及未就业的成年人,尤其以学龄前儿童较多,“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会注意关注这方面的政策,上学的孩子学校统一收缴也没问题,一般的学龄前儿童,家长容易忽视”。
及时补缴费,患病有保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刚刚实行不到两年。”8日,在烟台市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已经实行多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城镇居民医保可以说是刚刚起步,因此虽然每年都会通过报纸、社区等相关渠道进行宣传,但是仍然难以引起部分市民的重视,对于相应的一些政策、规定难以了解,造成了“没病不缴费,有病报不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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