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合川区医保局获悉,从2011年7月起,合川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具体操作办法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并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参保缴费后从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起享受待遇,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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