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新生儿第一个月“病不起”的现状,使其第一时间就能享受到医保待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确保新生儿落地即可享受医疗保险。
根据新政,从10月1日开始,凡是符合浙江省当地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标准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
此前浙江各地相关政策普遍设置了1-6个月不等的等待期,一旦新生儿出生时即罹患重症,这笔费用将无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而浙江每年新出生的50万婴儿中,就有3万多婴儿有出生缺陷,治疗费用从几千元到十多万元不等,为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新政的实施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当期,新生儿“病不起”的现状将一去不复返,有助于实现医保“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