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人人享受医疗保障”,记者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南京市全民医保方案将于上半年正式出台,少年儿童每月只需缴纳10元钱的医疗保险费,最多可以报销10万元门诊大病和住院费用。
每月缴10元最高报10万
据了解,“居民医保”保障对象为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人群,具体分为:一类是城镇居民、征地人员(统称“城镇居民”),另一类是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统称“少年儿童”)。“少年儿童”参保缴费标准为10元/月。“少年儿童”参保人员门诊大病的病种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这类参保人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费用段,医保基金支付50%—80%。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该市居民医保将优先纳入城镇范围内年老或重症残疾的困难居民,再用2—3年时间,逐步将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征地人员纳入。
缴费标准与待遇水平挂钩
对于生活无来源的鳏寡孤独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已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疾人员;该市城镇范围内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老征地人员等四类人员,可享受部分财政补贴,缴费实行个人(家庭)缴费、企业部分分担和财政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鼓励社会捐助。参保人员则可在2—3档缴费标准中自行选择,月缴费在20元到40元之间,缴费水平越高,待遇水平相应也越高。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斥治疗。一个自然年内,参保人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10万元。两者之间的医疗费用,根据费用段,医保基金分别支付50%—75%。
居民医保不建个人账户
按照“全民医保”的设计原则,城镇非职工参保人员将不建立个人账户。在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中,由参保者缴纳的部分均进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而由雇主或单位缴纳的部分则进入统筹账户,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的支出。参保者可以用个人账户的钱在药店或医院随便买东西,甚至能在超市里消费。取消个人账户后,参保居民发生普通门诊、购药费用要自行解决,如发生住院费用,再按规定比例报销。但对于部分特殊参保人,如需要定期看门诊、买药的慢性病人,需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也将有一定报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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