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广大参保人员用药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出通知,我省决定在医保目录中删除“复方丙氧氨酚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244号),今后将停止该药的医保费用支付。
据介绍,右丙氧芬为阿片类镇痛药,用于轻到中度疼痛的治疗。然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知,由于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存在严重的心脏毒副作用,且过量服用可危及生命,决定将其撤出我国市场。为确保医保参保患者用药安全,我省医保用药叫停含“右丙氧芬”药品,删除《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中的“复方丙氧氨酚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244号)。
省人社厅要求,由于长期使用右丙氧芬的患者需要逐步停药,在该药调出药品目录的过程中,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衔接,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应调整工作。正在使用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咨询处方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撤药过程;长期使用此药的参保者,需要逐步减量停药,过渡到其他替代药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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