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中心:30天内单位应为新员工办医保
在职职工长期居住在沈阳市之外,或者退休后异地安置的人员,是否可以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新成立单位怎样办医保登记?IC卡挂失期间急需住院,如何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6月2日,沈阳市医保中心召开媒体见面会,集中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长期居外参保人员可报销5类医疗费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外地的在职职工及退休后异地安置的人员,均可办理长期居外。”沈阳市医保中心解释。
根据规定,单位在职人员被派往异地单位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异地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所在单位、异地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长期居外的人员可在当地就近选择3所医疗保险定点的综合医院(一、二、三级各一所)就医。
长期居外参保人员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有关人士作答,报销分5类,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或留观抢救死亡发生的医疗费;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居住地以外因探亲、出差等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
政策规定,办理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先行垫付,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医保中心对于报销完的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报销人。据了解,参保人员出差、外出学习、探亲期间门急诊抢救死亡发生的医疗费及急诊急救住院医疗费;除出差、外出学习、探亲(其中探亲的范围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关系)期间情况外,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发生的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均属于报销范围之内。
30天内单位应为新录用人员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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