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强制性婴幼儿医疗保险制度
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两会”上,九三学社政协委员建议,应当建立强制性婴幼儿医疗保险制度,在他们生病或遇到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委员们调研表明,婴幼儿住院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0年住院婴幼儿达3900人,是2005年的3.1倍,极少数婴幼儿有医疗保险,全部新生儿都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儿科门诊每年都有几十例因为经济原因需要住院治疗而不能住院的婴幼儿,导致救治延误、病情加重,后期救治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因救治延误而死亡。
委员们建议,一是与成人医疗保险,或者与交通强制保险一样,在夫妇办理准生证时,即强制性为婴幼儿办理医疗保险;二是医保等相关部门出台针对婴幼儿尤其是新生儿的医疗保障制度,确定具体筹资办法,地方财政依据情况给予相应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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