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医保9月起并入住院医保
从2010年9月起我市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市社保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一新政策。参保少儿和大学生将增加普通门诊待遇,即看感冒等门诊“小病”也可刷医保卡;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封顶线”提高到约28万元,且地方补充医保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定点医疗机构从目前的58家扩大到905家。
每年少儿家庭缴174元,政府补贴200元
目前少儿医保参保人数有60多万,为什么要将现行的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说:“目前我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少儿医保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为此,我市将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保,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少儿的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住院医保的规定执行,即每月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目前的缴费基数3894元来计,全年为374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即每年补贴200元,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随着每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缴费基数会有相应的调整。
参保少儿范围扩大
根据新政策,参保少儿范围扩大了,无法提供本市计生证明的少儿也可以参加住院医保,但这部分人不能享受财政补贴,其医疗保险费需要全部由其个人或家庭缴纳。以2010年为例,其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374元。杜斌介绍,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参保人群为: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少儿不再参加住院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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