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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病门诊每月报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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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上,参保学生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射或化学治疗、尿毒症血液或腹膜透析、肝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门诊药物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上,参保学生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射或化学治疗、尿毒症血液或腹膜透析、肝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门诊药物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急诊留院观察及家庭病床等12种项目治疗时,按住院费用享受医疗待遇,但除急诊留院观察及家庭病床外,其余病种或项目个人免予支付起付标准费用。

  参保学生患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病、癫痫、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等17种疾病,在门诊进行治疗时,每病种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统筹费用待遇。每人最多可申请3个病种(共计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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