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不用扛,大病有保障。和城市居民一样,海淀农民已经普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目前,海淀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达8.2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总数的99.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海淀区共有7个乡镇,农业人口8万多人。从2004年起,海淀区在各乡镇逐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占全区总人口2.8%的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海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区、乡(镇)两级管理,住院由区级统筹,门诊由乡镇统筹。近年来,海淀区新农合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区财政补助标准均居全国和北京市前列。
“经过几年的发展,新农合对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障正呈现出‘一低两高’的态势。”海淀区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一低”就是住院补偿的起付线越来越低,已经从2004年的3000元降到现在的1300元;“两高”是指补偿比例和住院补偿封顶线。其中,补偿比例已从2004年30%增长到2010年的一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住院补偿封顶线从2004年3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8万元。
对于特殊病种的保障范围也在逐年扩大,肝移植、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药、儿童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均可以获得医疗补偿。去年,海淀区新农合又新增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偿。在海淀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因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除按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外,可再按照新农合住院补偿规定享受报销,报销费用累计在住院补偿费用中。此外,新农合由原来的只保大病医疗到如今的住院和门诊统筹兼顾,门诊费用同样可以按比例报销。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农民看病的后顾之忧。据统计,截至目前,海淀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82302人,参合人数占全区农业人口数的99.4%。全区现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共58家,辖区内公立医院基本都纳入其中。在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封顶线,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审核使用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以及贵重医用耗材的可报销比例均与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一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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