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明年起,三亚将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待遇,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员的筹资标准分别由270元、190元提高到400元和320元。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效益,从2012年起,三亚城乡居民一档成年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为4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8元,省财政补助28元,市财政补助144元,个人缴费120元;二档成年人和未成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8元,省财政补助28元,市财政补助134元,个人缴费50元。
三亚还将对住院报销待遇进行调整。按照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一级医院支付比例90%、二级医院支付比例80%(原75%)、三级医院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原12万元);按照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一级医院支付比例85%、二级医院支付比例70%(原65%)、三级医院支付比例55%(原5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原8万元)。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调整为支付不设起付线,不限定支付次数,按50%(原40%)给予支付,每人年度封顶一档250元(原200元)、二档200元(原150元)。
另外,三亚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治疗纳入重大疾病范围,实行病种限价。同时,提高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标准(包括儿童重大疾病):二级定点医院提高到85%,三级医院提高到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 重大疾病不分缴费档次,均按此标准补偿。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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