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办理医保的异地安置?
问:
一位退休职工,已经为其办理过异地安置,因为收不到报销的钱,现在要更换邮政储蓄的存折,我向社保中心提交一份《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方式申请表》是否就可以了?还是需要提交其他表格呢?
答案:
首先应当去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办理程序:
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个人帐户管理科领取《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转交申请人填写,并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选择居住地三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未开展医保,可选公立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盖章,交回所属单位。单位汇总盖章后,由经办人报送市医保中心加盖业务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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