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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将可以无障碍地转移到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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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从明年1月1日起,从外地流动到厦门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医保关系将可以无障碍地转移到厦门市。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从明年1月1日起,从外地流动到厦门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医保关系将可以无障碍地转移到厦门市。

  据了解,以前可以把医保关系从外地转入厦门市的,仅限于经厦门市有关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范围较窄。这次厦门市扩大了异地医保转移接续的覆盖人群,而且转入职工在其他地方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年限可以在厦门接续。 也就是说:一个转入职工已经在别的地区缴交了5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当他将医保随同劳动关系转移到厦门之后,则视为他已经在厦门缴交了5年的医保费用, 今后可以享受和本地职工一样的医保待遇。不过,以前在异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年限,以及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缴费的年限,还暂时不能作为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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