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昨天表示,本市加大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明年起,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将提高10%。
自2012年1月1日起,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以及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因罹患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白血病等九类重大疾病而发生的门诊或住院治疗费用,在扣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后,对于医保或新农合报销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再由民政部门给予重大疾病救助。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全年累计救助总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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