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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开始征缴下年度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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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郑州市医保中心近日发出通知,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开始征缴,凡在今年12月20日前未能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2012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郑州市开始征缴下年度居民医保

  逾期不缴取消下一年待遇

  郑州市医保中心近日发出通知,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开始征缴,凡在今年12月20日前未能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2012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截至目前,郑州市已有近142万城镇居民及在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了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据悉,郑州市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其中25元返还进

  人个人医保账户);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其中50元返还个人医保账户);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集中缴费期间,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两类特殊人员缴费前则需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其中,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却因故停保人员,应先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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