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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2011年度居民医保开始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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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居民在11月30日前办理参保登记并一次性缴纳2011年度居民医保费(成年人每人每年138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38元)的,从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漳州市2011年度居民医保开始办理了,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新参保居民一律不收取医保首卡卡费。

  城镇居民在11月30日前办理参保登记并一次性缴纳2011年度居民医保费(成年人每人每年138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38元)的,从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从未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照一张,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通过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缴费或选择兴业银行账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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