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要求刷医保卡超500元要出示身份证
我市医保中心召开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开展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刷医保卡消费一次达500元者,必须出示身份证;2011年1月1日起,全市医保定点医院将实行年检制,不及格者将被处以近5万元的罚款。
在医保中心制定的年检标准中,将药店的管理服务内容划分为9类,每类对应不同的分值,达标加分反之则扣分。如要求每家药店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需经培训并通过医保中心的考试后才能上岗,变更时也要向中心备案,否则年检时一次扣5分。对药店代刷卡、串换药品名称、购非医保药品、不给销售发票等行为,最多一项一次可扣30分。
年检成绩还与药店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从2011年1月1日起,市医保中心将每月按定点药店的销售额的2%暂扣质量保证金。目前,我市有445家医保定点药店,一般药店的月销售额在20万元左右,每月暂扣保证金为4000元,一家药店一般一年要支付近5万元的保证金。
每年9月1日至15日为医保定点药店年检时间。保证金的返还额度直接与年检成绩相关,对得分60~79分的药店,按90%的比例返还;对得分80分以上的,全部返还;得分在59分以下的,没收保证金,并暂停医保结算,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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