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住院不享受门诊待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今年8月1日,为减轻参保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实施了《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然而,这项医保惠民政策实施4个多月以来,很多参保人仍对如何选点、怎样报销等不甚了解。

  据长沙市医保中心门诊统筹科科长刘芳介绍,现有的医保基金也具备“门诊统筹”支付能力。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提取。

  刘芳介绍说,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门诊统筹起付额为10元/次。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应由门诊统筹资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结算。

  住院不享受门诊待遇

  值得关注的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同步。也就是说,无论你以何种方式参保,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就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旦基本医保待遇停止,门诊费用也不再有报销。

  省人社厅医保处提醒,参保人若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则不可同时享受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和门诊指定慢性病种待遇的自付部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再支付。此外,社保系统会自动为符合规定范围的人员办理登记、自动划扣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拨转医保费。参保人无需另行办理缴费手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