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自本月起,省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大险种将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据了解,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规定,省城职工社保和医保缴费比例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不过,由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现社保系统升级等原因,缴费比例调整政策从本月起正式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本次企业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调整单位缴费比例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上调,个人缴费比例都不变,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没有变化。
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下降2%和1%,由之前的21%和20%统一调整为19%;职工医疗保险上调1%,由于本次单位缴费比例调整是从7月1日起生效,7月至11月已缴纳的将从12月开始进行补调,无论单位多缴的费用还是少缴的费用,都将会在12月补调,具体的补调方案可查询济南社会劳动保险网http://www.sdjn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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