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患者到上级医院就医难的问题?市人大代表汪洁平的建议是:加快实现大连地区医疗保险“一卡通”的建设,废除转诊需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制度。
这个建议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该建议成为2011年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
建议提出以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同城同待遇,全市参保人员公平享有优质卫生资源。经过整合,大连市民求医问诊不仅实现了“一卡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支付比例还由建立之初的50%提高到65%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翻了一番。统筹以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比例由统筹前的3.6%提高到6.5%;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同时,区市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8元/降低为24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统筹前的30万元以下提高到50万元。与此同时,实现市级统筹以后,年度内首次入院的,三级医院为85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为3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调整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70岁以上老年人,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二次级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门诊慢性病的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自7月1日以后,医疗保险关系在大连市内和大连市各区市县(除开发区)之间转移,只需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即可,医疗保险关系随之联动,只需在网上简单操作即可完成调转。
从8月起,参保人因本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诊到沈阳、北京、上海等地的三甲级综合性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由大连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医保科在网络登记平台登记详细信息并上传市医保中心,大连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即可前往异地住院。
医疗保险“一卡通”,已经做到了一卡通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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