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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开办居民2012年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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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2012年度通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展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提示:相关手续应在今年11月20日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2012年看病报销。

  通州开办居民2012年医保参保手续

  近日,2012年度通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展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提示:相关手续应在今年11月20日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2012年看病报销。

  按政策规定,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参保期,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标准缴纳2012年度医疗保险费。8月底,区社保中心组织社保所召开培训会,就参保缴费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进行讲解,要求各社保所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全力做好参保续保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7月1日以后,取得非农京籍、新生儿、失业转城镇居民医保三类“零散”参保人员,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受集中缴费期时间约束,待遇享受期自参保缴费当月至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

  ■政策解析

  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按照现行享受待遇的标准,“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个人缴费不涨价。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老人和无业居民须选1家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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