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合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医务人员将严格审核就诊人员身份证和眉山市提供身份证明”,据朝阳二院的负责人介绍,每个参保患者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院都会在当天将相关数据传输到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我们每月还将统计一次参合人员的就诊情况,将患者的姓名、诊疗情况、医疗费用等情况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给眉山市,眉山市在审核单据后,将在5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补偿资金”。
据了解,目前朝阳区有近万名来自眉山市的务工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朝阳区第二医院的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使得在北京务工人员的就医问题少了后顾之忧,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节约参合资金,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持续良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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