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自2009年起,江西省已累计安排1.76亿元财政专项资金,助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江西省内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接受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均被纳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以确保全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保全覆盖。
目前,江西省内大学生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年240元。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校医院90%,经校医院同意转为校外就医的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累计报销费用最高可达12万元。
此外,江西省还将家庭经济困难、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大学生纳入当地社会医疗救助体系,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以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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