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惠民医保最高报20万元
该市社保部门本月起推出多项惠民新政
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该市7月1日起正式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参保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人/年提高至20万元/人/年。
我国首部社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下称《社会保险法》)本月起开始实施,东莞市社保局为此推出了多项惠民新政。目前,东莞市医保个人账户仅能本人使用,部分参保人个人账户结余额度较大。东莞市社保局称,从7月1日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本人支付原有费用的基础上,还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及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同时,使用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参保人本人,而是扩大到参保人家属。
据了解,按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人参保缴费满两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许多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都难以完成入户手续,在没有入户的情况下,参加医疗保险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很难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此,东莞市社保局称,为解决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从7月1日起免除新生儿参保储备期,并允许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7个月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对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药费用给予补报销。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东莞五大险种参保人数达到2425.90万人次。东莞市社保局称今明两年社保参保者将增加2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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