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
2.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3.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4.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5.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持《山东省异地就医医保费用明细单》出院,《备案表》留医院存档。
此外,异地安置人员需要住院的,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持本人社保卡(证)及身份证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其它就医流程与转诊人员就医流程相同。
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基金目前暂由各市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5日前结算完毕。如住院人次较少,可每季度结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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