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不调整
新年伊始,不少市民向本报热线咨询,今年的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否有调整?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上年度西宁地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暂以2011年度缴费基数的110%为标准(3099元×110%=3409元),待2011年度西宁地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按新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
据悉,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金额暂定为:按4.2%缴费:3409元×4.2%×12=1716元,不建立个人账户;按8%缴费:3409元×8%×12=3276元,建立个人账户。大病救助统筹缴费:每人每年40元。已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西宁市职工医保IC卡”和身份证,到省农业银行西宁各网点进行缴费。新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小二寸相片两张,到西宁市社保局医保征缴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持《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医保IC卡和身份证在省农业银行西宁城区的各大网点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医保缴费超过三个月的,按照规定视同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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