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巩固完善基层综合改革。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作用。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推进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
要继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2012版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完善药企及药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配送工作。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紧缺品种、儿童用药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定点生产。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其剂型、规格和包装。提出鼓励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政策,不断完善基本药物监测评价体系。
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对改革试点城市的总结评估,确定300个左右县(市)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继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惠民措施。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做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考核。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全面评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新增项目,研究制定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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