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有关部门就“两卡并轨”问题发布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本市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黄浦、卢湾两区和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七个区分别自2001年8月16日及10月23日起实行“两卡并轨”试点,上述地区市民中参加医疗保险的部分退休职工已开始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结算医药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宜。
按照“两卡并轨”试点计划,决定从2001年11月28日起,黄浦、卢湾两区市民中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参保退休人员,原医保专用(磁条)卡停止使用。从2001年12月15日起,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和杨浦等七个区市民中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参保退休人员,原医保专用(磁条)卡停止使用。届时,上述人员请持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药店和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就医、购药、结算医药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宜。
为做好“两卡并轨”的衔接工作,保证正常就医,上述人员在规定日期以后就医时,请带好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磁条卡,并在就医时交工作人员检验,以便确定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是否已经开通。
医保专用(磁条)卡停止使用后,持卡人原来享有的医保待遇、医药费结算办法等均保持不变,个人帐户剩余金额可结转使用。
市民如有涉及医保政策相关问题的,可以通过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为:62558001转101。市民在使用社会保障卡过程中遇有问题时,可以向设立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9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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