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
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鼓励实施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完善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积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运行水平,确保明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缴费比例。
着力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好在华就业外国人参保工作,确保主要险种参保率稳定在95%。严格落实“先保后征”、“即征即保”要求,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总体覆盖率不低于95%。
不断完善用工和失业监测制度,完善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缺工情况的监测力度,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缺工数量、工种和原因的统计分析。确保今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今后将重点开发好5000个基础公益性岗位和1.6万个见习岗位,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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