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县自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以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县参保居民已达4.3万人,支付统筹基金1062万元;享受大病救助待遇355人,支付医疗费180万元,有效缓解了全县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立足民生,实现居民医保全覆盖
“居民医保是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我们就是要让老百姓在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为他们的幸福生活精编细织保障网。”该县主管社会保障的负责人如是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该县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同时也是领导关心、群众关注、全社会参与的民心工程。为确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深入人心,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该县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人社、教育、财政、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县参保居民人数逐年递增,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县参保居民已达4.3万人,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全覆盖。
立足惠民,提高核发待遇标准
“还是国家的政策好啊,现在有个头疼脑热的,在我们乡的卫生院住院,最高能给报销90%呢!”近日,一位正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老大爷高兴地说。
不断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让参保居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才能使城镇居民医保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工程。近年,该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坚持做到“二高二低”,即提高参保居民医疗待遇、提高财政补助资金、降低起付标准、降低缴费标准。自居民医保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居民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两次提高,逐步上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从最初的2万元提高至现在的10万元;各级财政对每个参保居民的医保补助金,从最初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年200元;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由最初的600元、400元、300元、200元,降低为现在的600元、400元、200元、100元;缴费标准从最初的70元,降低为现在的20元、70元两档,大大减轻了参保居民医疗负担。
立足便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以前办个住院登记手续就得等半天,报销的费用还要三天两头跑来问,现在好多了,办个住院登记随时就能办理,报销的费用不出一个星期就通知你来领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一位居民说。
为给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该县人社局多方筹措资金,投资800万元兴建了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从此结束了医保中心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屡次搬迁的历史。目前,该县医保中心对外设置了8个服务窗口,为前来办事的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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