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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少儿医疗者须符合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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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深圳市人口计生局了解到,即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深圳市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实行医疗保险。

  深圳市实行少儿医保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每月只需支付6.25元,深圳少儿家庭就可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参保后少儿发生的住院和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年度最高支付可达20万元。目前已有52家医疗机构被定为首批少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少儿医疗保险的实施将使商业少儿保险遭受冲击,迫使保险公司开发更有吸引力的新型少儿医疗保险品种。

  每月付6.25元

  最高可报20万元

  即将实施的《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少儿医保对象,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圳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含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以及未入学、入园和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的深圳户籍少年儿童。为防止挂名参保等问题,深圳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其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本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才可参保。

  深圳少儿医疗保险基金设定的支付范围,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连续参加少儿保险4年以上的,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不满4年的按照参保时间支付最高限额逐层递减。《办法》大幅提高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基本医疗费用平均支付率达80%。

  目前,深圳少儿医保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50元。实行财政和少儿家庭双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5元,少儿家庭支付75元,即少儿家庭只要每月支付6.25元,就能使孩子得到医疗保障。据悉,仅此一项,深圳财政每年支付预计约为5000万元。

  相关规定

  参保少儿医疗者须符合计生政策

  从深圳市人口计生局了解到,即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深圳市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实行医疗保险。

  据了解,深圳市户籍的少儿,须提供经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验合格的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非深圳市户籍的少儿,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户籍的少年儿童,母亲属非深圳户籍的,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男方抚养子女的,母亲为49周岁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由各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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