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解答
■请问在省上或区上参加社保的职工,能否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哪里购买?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成都市社保局: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或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参加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在省上和区上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在本市级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区(市)县基本医疗保险者和参加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区(市)县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当地社保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到成都市社保局二楼B区5、6、7号窗口直接购买。
■请问医疗保险是否要连续缴满15年,如果中间断了有什么影响,是否可以补缴?
成都市社保局: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成劳发[2000]203号)规定:连续缴费的,统筹医疗基金连续按规定支付待遇。
中断参保两个月以上再次参保者,须从再次参保之日起,满12个月以后住院,统筹医疗基金开始支付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不能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使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离职个人如何缴纳社保?以什么标准?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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