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1、在市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统称中小学生);
2、具有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市区户籍、本人在外地学校(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统称少儿);
费用缴纳:
1、中小学生和少儿家庭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对持有《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苏州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苏州市三无对象救助证》、《苏州市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家庭或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
享受待遇:
一、门诊待遇
1.参保中小学生和少儿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600元以内由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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