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年人均增90元
社会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支撑。2011年,本市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556.7万人和973万人,保障范围逐年扩大;职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0.4万人、258万人、234.6万人,覆盖人数稳步增加。
今年,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使广大职工群众享有更好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8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980万人。职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达到322万人、268万人和235万人。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努力使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由政策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延伸,制定促进农民工和未参保高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把好事办好;制定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相关配套政策,搭建“老、遗、残”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继续以第三产业、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劳务派遣组织、新建项目为重点领域,以新增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派遣员工、农民工和城乡各类居民为重点人群,加强扩面征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二是注重提升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引导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政府补助标准和待遇水平,形成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与社平工资相挂钩的联动机制。
三是完善医保惠民措施,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发生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30%、35%和40%统一提高到5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由年人均210元提高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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